全國檢察機關半年查處119名縣處級以上人員
全國檢察機關半年查處119名縣處級以上人員
記者從不久前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獲悉,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各級檢察機關集中力量查辦大案要案,共立案偵查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1232件,查處縣處級以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19人。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請研究處理有關審議意見的函,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進行了專門研究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瀆職侵權檢察工作報告審議意見的整改情況報告印發給了常委會組成人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中指出,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各級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各類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666件3592人,人數同比增加3.3%。
各級檢察機關還圍繞促進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問題,突出查辦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企業改制、征地拆遷、涉農利益等民生領域的瀆職案件。加大查辦重特大責任事故背后瀆職犯罪力度,共依法同步介入863起重大責任事故調查,立案偵查涉嫌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26人。繼續深入查辦涉農瀆職侵權犯罪,共立案偵查農村土地征用、土地及林權制度改革等領域侵害農民合法權益、危害農業生產發展、影響農村和諧穩定的重大案件40件。
各級檢察機關還依法嚴肅查辦行政執法人員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高度重視查辦司法工作人員貪贓枉法、放縱犯罪以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瀆職犯罪案件,堅決查處非法拘禁、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等侵犯人權的犯罪案件,共立案偵查行政執法人員瀆職犯罪案件1016件,司法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57件。(記者 吳晶晶、陳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