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縣安谷中心學校校長陳劍魂受撤職處分
2016年08月05日 08:36:04來源:黔西南州紀委監察局網站 作者:
據晴隆縣紀委消息:日前,晴隆縣安谷中心學校校長陳劍魂受到撤職處分。
經查,陳劍魂在任晴隆縣安谷鄉中心學校校長期間,于2006年12月、2007年11月兩次共領取“陽光工程”培訓經費103156.20元未入賬,自己開戶保管。2008年擅自以“授課津貼”為名,為20名教師發放了9590元;2009年又以發放“學員轉移就業補助”為名,同他人冒領培訓費4850元。2011年擅自將培訓經費余款33119.10元轉為中學公用經費使用。
陳劍魂身為中學校長,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發放津補貼、挪用專項工作經費,其行為已違反財經紀律。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經晴隆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給予陳劍魂撤銷校長職務處分,同時降低一個崗位等級。違紀資金予以沒收上繳財政。
(晴隆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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