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公示
黔西南州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經州六部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研究,并報經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受州委組織部委托,黔西南州審計局將于2012年5月下旬起至10月31日止,對州民族和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余陳麗同志、州科學技術局局長王大文同志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州畜牧水產事業局原任局長毛繼恩同志、州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原任主席王元鯤同志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時限: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審計工作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根據《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0]3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現予公示。在審計期間,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在資金管理使用、履行經濟職責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好的典型、存在的問題,向審計組提供情況,對違反規定的問題向我局舉報,審計組將對反映情況進行認真的調查核實;同時歡迎對我局的審計工作進行監督,對審計組違反審計規定的,可向州紀委、監察局反映。
州審計局辦公地址:興義市向陽路二巷22號
聯系電話:08593242083
黔西南州審計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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