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一正科級干部被“雙開”,淪為“階下囚”!
“我辜負了黨組織對我多年的培養及教育,我把領導的諄諄教誨全部當成耳邊風,把黨紀國法忘記得干干凈凈。我的所作所為,愧對組織、愧對人民……”在接受審查調查時,普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縣城建設管理辦公室原主任,縣基本建設投資管理中心原主任陳世政深深懺悔道。
經查,2016年12月,陳世政擔任普安縣縣城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期間,主動要求某公司出資安排縣城建設管理辦公室職工到重慶、成都旅游,共計花費14.07萬元;2017年5月,以考察學習為名,公款組織縣城建設管理辦公室棚改辦40余名工作人員到云南撫仙湖、滇池、世博園等景區旅游,花費5.4958萬元。
2017年初,陳世政與某工程老板勾結,以虛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資金在單位設立“小金庫”,2018年11月采取虛構公務接待事實,從“小金庫”中騙取4.2萬元占為已有;2015年至2019年,其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收受10余名工程老板財物共計31.252萬元。此外,陳世政還參與經商辦企業,與親屬合伙經營水電站。
2020年9月,陳世政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因犯單位受賄罪、受賄罪、貪污罪,數罪并罰,陳世政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陳世政案給所有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敲響了警鐘,背離初心使命,公私不分,濫用職權,貪污受賄,最終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普安縣紀委監委)
來源:廉潔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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