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取不當利益 工程老板向普安兩局長送禮53萬元被公訴
亮點黔西南訊 近日,黔西南州望謨縣人民法院依法審查立案受理一起涉嫌行賄犯罪刑事案件。楊某因涉嫌行賄罪,被望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楊某高中畢業后外出打工,從泥水工做起逐漸到承接一些私人建筑進行施工,因沒有相應的建筑資質,無法承接單位發包的建筑工程,為了能承接單位發包的大工程,楊某通過掛靠貴州省某某建筑有限公司、貴州某某建設工程公司,承接貴州省普安縣發改局和教育局發包的工程項目。為了感謝原普安縣發改局局長歐某某、原普安縣教育局局長鄒某等兩人將工程發包給其承接,在工程撥付款上得到歐某某、鄒某的照顧以及能繼續承接發改局和教育局發包的其他工程,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楊某先后兩次共計送給歐某某42萬元、鄒某11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楊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共計53萬元人民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的規定,應當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楊光勇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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