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駕車高速公路隧道拋錨沒開啟危險警示 交警徒手推車百米消除隱患

2月25日,一輛面包車拋錨在望安高速河邊隧道隧道內,黔西南高速交警徒手推車百米,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亮點黔西南訊 2016年2月25日,一輛面包車拋錨在隧道內,黔西南高速交警徒手推車百米,及時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當日下午16時30分,黔西南高速交警大隊望安中隊民警接支隊指揮中心指令:“據群眾報警,在河邊隧道內有一輛面包車斜停在車道上,十分危險,請出警處理。”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望安中隊負責人陳建華、民警楊昌尚迅速出警,第一時間趕往現場。河邊隧道,全長3008米,是望安高速第二長隧道。近日,由于隧道照明供電的高壓電線受損有部分路段無照明,若有車輛在隧道內停車占用車道將可能會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由于過往的車輛較多,民警以拉響警笛并喊話的方式向后方來車預警在隧道內搜尋該車,直到進入隧道中段,才隱約發現前方約100米處有一輛車的輪廓。民警立即停車并在后方擺放警示錐筒后,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確認該車就是群眾報警的面包車,立即通知高速應急部門派拖車救援。
經查,駕駛人楊某,63歲,冊亨縣丫他鎮人,今天他獨自一人駕駛貴E籍小型普通客車從冊亨縣城經望安高速公路返回丫他老家,當車輛行至河邊隧道內時,突然覺得車輛無力,換檔時發現車輛已經無法換檔。楊某便將車輛停在隧道內準備報警。但由于隧道內沒有手機信號,無法報警,楊某便將車輛熄火。因隧道內很冷,楊某就一直坐在車上干著急。直到民警出現在他面前,他都沒有想起開啟車輛危險報警警示燈和在后方來車方向擺放警示標志。民警詢問他為何不做好警示和安全防護,他竟說“我以為隧道內有點燈光,只要我的車輛靠邊,其他車會避讓的,坐在車上暖和些”。
由于隧道內照明不好,而后方駛來的車輛車速較快,偶有車輛臨近故障車輛,才緊急剎車、變道,十分危險。如繼續在隧道內的行車道上等待救援拖車,多等一分鐘就多一份危險,民警當即決定先將該車推移至前方大約150米處的緊急停車帶內再等待拖車。由于該路段呈向上的緩坡,加上車上滿載貨物,民警一手扶著方向盤,一手推車,三人緩慢地將該車向前推移。經過十多分鐘的努力,終于將該車推移至緊急停車帶內,消除了隱患。
在等待救援過程中,民警向楊某講解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規定并告知他,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面臨駕駛證記3分并處罰款的處罰。楊某這才意識到自己在隧道內停車并沒有開啟危險警示報警燈和做好安全防護的措施危險性,幸好沒有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并表示等救援結束后將主動到高速交警中隊接受處罰。
(楊昌尚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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