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縣環境保護局工作員劉瑜被“雙開”
亮點黔西南訊 據黔西南州紀委監察局網站消息,興仁縣紀委消息:近日,興仁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大隊工作員劉瑜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查,劉瑜偽造公司印章,制作投標文件參與投標,其行為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冒用不同公司的名義,以圍標的方式投標,其行為違背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秩序,損害到其他投標人的合法利益,情節嚴重,構成串通投標罪。2015年12月22日被興義市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2016年1月,興仁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劉瑜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12月,興仁縣環境保護局給予劉瑜開除公職處分。(興仁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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