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仁民警成功勸導電詐嫌疑人自首 15800元被騙資金悉數追回

1月12日,貴州省興仁市公安局屯腳派出所通知張某到派出所領取自己被騙的資金15800元。張某領回被騙資金時特別激動,臨走時連連道謝,還專門定制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守護平安”字樣的錦旗贈送辦案民警。
時間回到2022年12月2日,屯腳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張某報警,對方稱遭遇電信詐騙,損失15800元。
值班民警駱弟海詳細詢問了張某的被騙情況。原來,張某通過抖音發布收購二手蘋果手機的消息,與一男子添加微信后,先后花了15800元向該對方購買兩部手機。但收到快遞的張某發現,包裹內只有一條數據線,這才意識到被騙。

接警后,屯腳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得知張某付款的收款方是廣西柳州某蘋果手機店店主。辦案民警立即聯系該手機店主,希望對方配合調查。2022年12月4日,手機店老板熊某從柳州趕到屯腳派出所配合調查,“我們一直守法經營,從未實施過任何詐騙,但前兩天把收款碼借給朋友江某收款……”
江某有嫌疑?駱弟海繼續組織研判,查到江某收到騙取的資金后,在另一手機店消費了8950元,于是又聯系上江某消費的手機店主關某。兩位關鍵性證人的證詞,加上后續證據,均指向廣西柳州籍的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是組織警力到柳州把江某抓捕歸案還是即刻把他列為網逃人員?屯腳派出所辦案民警思考良久。考慮到江某不滿十九歲,如能勸導自首,也算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初步聯系,民警駱弟海發現聯系不上江某,轉而聯系其父母。“你家娃兒還小,如果不投案自首,按照他詐騙的金額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主動自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公安機關可酌情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駱弟海苦口婆心。
通過十幾次不厭其煩的溝通,講親情、講道理、講法律,意識事情嚴重性的江某父母答應帶著江某來派出所自首,并退還騙來的全部資金。1月11日,江某走進屯腳所大廳,“駱警官在嗎?我是來投案的。”這讓駱弟海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放下。
(石征壁)
責編: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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