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一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 業主每月停車費千元

空空的地下停車位。
近日,興義市99克拉城小區業主致電貴州都市報,稱小區規定地下停車位只賣不租,不買停車位的就得按照累計的金額計算停車費,這一來每月停車開支要增加1000余元,大家都表示接受不了。
10月20日,興義市99克拉城小區開發商興義市吉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小區張貼了《地下車位轉讓公告》及《車輛停車管理公告》,其內容為小區內停車地下車位出售信息及停車收費標準,公告一公布,立即引起了小區業主們的不滿。

業主將車停在外面。
業主羅先生說,小區有1000多戶業主,很多家都有車子。“公告中提出的停車收費標準為計時收費,小車每次5元/1小時,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收費,超過一小時后按每小時1元標準加收。”羅先生說,這樣的價格,就算是小區業主停放,正常情況下生活的話一個月大概就要1200元左右,就算想辦法“摳”一點,停車費也得在1000元左右。
此外,業主表示,不僅僅停車費的問題,在小區的8棟、9棟一樓處,沒有住戶入口,這次小區不僅對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只賣不租,在消防通道的位置也劃分了若干個電瓶車、摩托車停車位。
隨后,記者來到興義市吉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公室,公司副總經理靳鐘鼎解釋,99克拉城地下停車位只賣不租,一是雙方約定的,買賣合同規定有;第二、99克拉城地下停車位是由吉祥房開全額投資建設,不屬于業主的共有部位、共有面積、分攤范疇。
此外,靳鐘鼎表示,業主應按照規定購買,且享有優先購買權。而地面停車位的劃分,已按照規定預留出消防通道,不會造成安全隱患。對于業主提出的停車費不合理的問題,房開商可按照業主的實際情況酌情處理。一是堅持合同約定,二是根據民航片區的市場標準來制定收費政策和標準。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業主出差,或者整天車輛沒有外出的情況,會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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