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礦泉水瓶吸食毒品 “兩癮君子”被警方現場查獲
亮點黔西南訊 4月28日,義龍試驗區魯屯派出所在開展“節前”治安整治專項行動中,首戰告捷,現場查獲用礦泉水瓶吸毒的二名嫌疑人。
為凈化社會風氣,迎接和諧平安“五·一”長假到來。4月28日,按照義龍試驗區公安分局《關于開展“五·一”節前治安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統一安排部署,魯屯派出所迅速行動,全所民警兵分多路,分赴轄區內的出租房、建設工地、網吧、酒吧、娛樂室等公復場所及治安隱患復雜地段開展治安隱患大檢查、大排查專項整治。
上午10時許,民警排查到魯屯鎮魯屯社區石某某(男,26歲)家時,發現石某某正坐在家中的床上玩手機游戲,與其同在一屋的另二名男子神色緊張,不知所措,而屋內墻角的一張小方桌上放著一個吸毒人員用于吸毒的工具——“壺壹”,插在“壺壺”上的塑料吸管仍在冒出少許煙霧。種種跡象表明,屋內的人員在吸食毒品。民警隨即將石某某及該二名男子控制。經現場尿檢:石某某呈陰性,另二名男子呈陽性。隨后,民警將石某某及該二名吸毒男子帶回派出所。
經審查,4月28日8時許,張某某(男,20歲,義龍試驗區魯屯鎮人)、馮某某(男,18歲,義龍試驗區魯屯鎮人)從義龍試驗區頂效鎮購買一包冰毒返回魯屯后,即攜帶用礦泉水瓶、吸管、錫箔紙自制而成的簡易吸毒工具——“壺壺”來到魯屯鎮魯屯社區的朋友石某某家中,以“吹壺壺”的方式進行吸毒。10時許,就在張某某、馮某某正“享受”吸毒帶來的致幻快感時,被民警當場查獲。
根據《禁毒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魯屯派出所依法對初次吸食毒品的張某某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對吸毒成癮的馮某某給予強制隔離戒毒二年處理,對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石某某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彭 環 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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