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三個檔次”兜牢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保障網
今年以來,黔西南州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住院、慢性病門診和重大疾病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按“三個檔次”分段進行支付,切實減輕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經濟負擔,有效緩解貧困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黔西南州堅持“為民、利民、便民、及時”的原則,對依法參加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對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象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進行分層分類救助,對基本醫保、大病醫保等支付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救助對象按規定實行救助,起付標準為3000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大病醫保起付標準計算一次。第一檔救助保障起付線為3000元至50000元(不含),救助支付標準比例為60%;第二檔救助保障起付線為50000元至100000元(不含),救助支付標準比例為70%;第三檔救助保障起付線為100000元以上,救助支付標準比例為80%。年度支付限額為50萬元。
黔西南州根據貴州省《關于調整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政策的通知》相關規定,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支付限額為500元,是困難群眾患者解除后顧之憂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徑,加大救助力度,降低困難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是關系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真正實現“病有所醫”。
(吳古昌)
責編: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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