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市從12月起再次調整失業保險金待遇
興義市從2018年3月調整失業保險金待遇后,今年12月起將再次調整失業保險金待遇。
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在確保失業保險基金平穩運行的前提下,逐步提升失業保障水平,切實保障好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黔人社通(2019)234號文件精神,從2019年12月起調整失業人員失業金待遇標準,從原發放標準1344元/人/月,調整為1432元/人/月。此次失業保險金待遇的增加,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失業人員的關心和關懷,對于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生活保障、促進其再就業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來源:興義融媒 作者:秦瑋 王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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