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義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
“現在開庭……”4月11日上午9:00許,隨著審判長一聲莊嚴的法槌聲響,被告人曹某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在興義市人民法院大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興義市、義龍新區相關單位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共200余人應邀參加興義市法院2024第四次“公眾開放日”活動,現場旁聽了該案庭審。圖片

(庭審現場)
案件回放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曹某在擔任貴州義龍某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資產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期間,明知資產管理公司不具備金融借貸業務資質,擅自決定將國有資金借給黃某珠、何某發等5人(系曹某親友)和私有企業使用,涉案企業和個人未按期償還借款,致使國有資金損失共計777.30萬元。圖片

(庭審現場)
“今天,我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我自食苦果......”被告人曹某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本案被告人曹某作為國有企業負責人,本該保護好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珍惜每一筆國有資金,然而他超越經營范圍開展放貸業務,擅自決定將國有資金出借給企業和個人,致使國有資金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惡劣,其違紀違法的慘痛教訓,令人警醒……”庭審中,審判長、公訴人以案說法。
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最后陳述階段,法庭將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和量刑情節,擇期宣判此案。圖片

(庭審現場)
一堂真實生動的警示教育課
“組織了100余名干部職工旁聽案件庭審,旨在用‘身邊案’警示‘身邊人’,教育黨員干部以案為鑒,警鐘長鳴……”參加活動的義龍新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圖片

(旁聽人員)
“通過旁聽庭審,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感觸很大。我們要‘知敬畏’‘守底線’,算好經濟賬、自由賬、親情賬、名譽賬,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參加旁聽的黨員干部和職工紛紛表示。圖片

(旁聽人員)
義龍新區財政局、義龍新區工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興義市供電局,興義陽光資產經營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駐興相關新聞媒體記者共200余人參加此次“公眾開放日”活動并旁聽案件庭審。
來源:興義市人民法院 素 材:刑事審判庭 撰 稿:韋明皇 陸亞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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